中南院林调公司承担的《满江云想山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森林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评估报告书》通过专家论证
www.ayx.com 中南调查规划院
4~5月,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和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组织召开了《满江云想山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森林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评估报告书》(以下简称《评估报告》)专家咨询会、磋商会和听证会,大理州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及大理州人民检察院、大理州林业和草原局、大理市经开区、大理市人民检察院、大理市林业和草原局、大理州森林资源管理站、大理州林木种苗管理站、大理州林业和草原科学研究所、大理州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等单位的领导和专家参加了本次会议。中南院林调公司技术负责人邓国芳作为评估项目承担单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
与会人员听取了林调公司工作汇报,审阅了评估文本和相关资料,通过质疑和讨论,一致认为,《评估报告》根据生态环境部等11部委(局、院)《关于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环法规(2020)44号)和《关于印发《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的通知》(环法规〔2022〕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满江云想山项目违法使用林地森林生态环境损害价值进行了评估,所确定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准确。《评估报告》基础资料翔实,对评估方案、评估原则、评估范围、评估程序、评估内容、技术路线与评估方法、评估结果等进行了详细准确地叙述。《评估报告》对项目森林生态环境损害价值测算合理,可操作性强,可作为办理满江云想山项目违法使用林地生态损害赔偿磋商一案的定价依据。
《评估报告》成为了环法规〔2022〕31号颁布后中南院首例民事公益诉讼与生态损害赔偿磋商案咨询成果,填补了中南院在该工作领域的空白。(邓国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