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秋、国庆将至,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精神成果,青海省林草局明确四个方面要求,严防“四风”问题反弹,进一步深化省委和省政府作风建设行动成果成效,持续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以优良作风形象和显著工作成效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切实履行责任。各党组织要认真履行教育管理监督责任,持续加强所属人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约束,跟进学习省纪委监委、省纪委监委驻省自然资源厅纪检监察组关于作风纪律建设通知要求,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公开曝光的典型案例,形成持续震慑,切实做到及时提醒、防微杜渐。各党组织、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做到业务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同推进、两不误,以上率下,带头遵守廉洁从政和改进作风各项规定,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树好家风。全体党员干部要严格自律,自觉强化党员意识和纪律观念,主动了解、发现本处室(单位)作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主动纠偏,做到防患于未然。支部纪检委员(纪检员)要加强监督,发挥“前沿哨”作用,紧盯“四风”新表现,掌握新“动向”,早提醒早预防。
二是严明纪律规矩,坚守红线底线。要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不折不扣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省政府若干措施,认真学习局党组改进工作作风“十个严禁”、《青海省林业和草原局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负面行为清单》等制度规定,对照单位职能和岗位职责,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重要岗位,紧盯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任何可能造成餐饮浪费的行为,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或娱乐活动,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实物,严禁举办各类节庆活动,严禁违规收送礼金有价证券及任何形式的电子礼品电子红包,严禁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或利用职务便利向下属、管理、服务对象借用车辆,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或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隐蔽场所。
三是深入改进作风,展现良好形象。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集中开展“转作风 树新风 建设新青海 迎接‘二十大’”行动方案》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按照局党组作风建设部署要求,聚焦以国家公园示范省建设为中心的林草各项工作,对标“勇争先”事项清单目标,务实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六查六看”“三比四晒”“三评三问”,真正把“转”的作风亮出来、“争”的劲头使出来、“实”的成效显出来,持续弘扬优良作风,努力形成担当尽责、狠抓落实、求真务实的新风正气,努力展示林草系统干部队伍干事创业的昂扬锐气和蓬勃朝气。
四是提高思想认识,落实防控责任。要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关于严明疫情防控纪律作风的通知》,严格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工作部署,积极配合支持社区疫情防控工作,自觉主动参加核酸检测,严格落实非必要不离宁,及时报备出宁行程。严格做好个人防护,非必要不去人流聚集场所聚餐、娱乐、走访,守护个人安全。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要求,无条件配合查扫“双码”、体温检测、流调排查、小区管控、路检路查等防控措施。各党组织、各处室(单位)负责人要主动担当作为,从严从细从实落实疫情防控责任,认真安排部署本处室(单位)疫情防控工作,及时关注疫情防控信息,全面掌握干部职工情况,时刻保持通讯畅通,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社区反映异常情况。
局机关纪委将对落实制度规定、推进作风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无视纪律规矩,顶风违纪的,特别是对违反省纪委监委疫情防控“九严禁”行为的将依规依纪从严从快予以问责。对履职不到位,致使节日期间发生违规违纪行为,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