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市共接到森林火警电话158个、国家通报文山市卫星热点11个,通过积极组织扑救,林火当日扑灭率100%、森林受害率低于1‰,各项指标均在自治州下达的控制范围内,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取得了连续35年无重、特大森林火灾和无扑救人员伤亡的好成绩。在去冬今春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中,文山市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方针,按照国家和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的防控部署,扎实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提高站位,落实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落实《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规定,加强对森林防火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政府负总责的森林防火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局面。2021年逐级签订《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7713余份。
强化宣传,增强意识。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形式,深入乡(镇)、林区、村(组)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切实提高全民防火意识和法制观念,做到防火教育警钟长鸣。发动各村组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纳入村规民约管理,成为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积极开展入户宣传教育,多频次宣传保护森林草原的重要性、森林草原火灾的危害性和科学防灭火知识,倡导家庭追思、踏青遥祭、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等绿色祭祀方式,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参与、群防群治的浓厚氛围。截至目前,共出动宣传人员2500余人次、宣传车220余辆次,播放法规条例录音带500余场次,制作发放森林防火安全入户手册、作业本等宣传资料10万余份,粘贴刷写宣传标语300余条,使森林防火工作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强化管理,严控火源。在重点林区严格落实每3000亩设置一名巡山护林人员,2021年共招聘生态护林员1338人,涉及全市17个乡镇、街道。对重点地区划区包片,重点防范,增设入山防火检查站,增加管控密度,严防死守。对进入林区的人员和车辆,严格检查,确保火种不上山、火源不入林。建立健全县(市)际、乡际、村际联防机制,群防群治。同时,突出重点时段、关键部位,加大对高火险区、自然保护区、旅游风景区等敏感地区的火源管控力度。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理,对特殊人群进行排查登记,逐一落实监护责任,严防“农火上山”“家火上山”。做到封住山、看住人、管住火,杜绝一切火灾隐患。
增加投入,科学处置。2021年文山市在市级财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保障森林防灭火各项经费,确保防火经费逐年增加,现共投入306万元。建有应急扑火队伍90支3536人,村级义务扑火队458支19930人,面向全社会招聘森林防火专业扑火队员120人。同时,修订和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并强化安全培训演练,确保应急响应及时到位、科学扑救到位。目前,共开展安全扑灭火专题培训22次,进行应急演练5次。
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履行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主导责任,认真落实首长负责制,全面统筹做好本区域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各项工作。市、乡(镇)两级森林草原防灭火指挥部(所)办公室严格落实24小时严密监测、应急值守、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科学指挥,安全高效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