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高质量推进山东省2023年林草生态综合监测工作,6月12日至16日,发展院资源综合监测评价处派出技术人员组成2个前期指导性检查组,赴山东省泰安市、临沂市、青岛市和烟台市等4个市10个县开展森林样地调查指导性检查工作。
检查组严格按照《全国森林草原湿地调查监测质量检查办法》等要求,采用跟班作业的方式对样地和样木复位、周界测设、样地和样木因子填写等进行了指导性检查,并就调查工作中遇到的地类和植被覆盖类型确定、样木胸径与树高的测量、样地郁闭度确定等问题进行现场解答,外业调查结束后,召集山东省所有调查工组对共性问题进行了线上集中反馈,规范了调查方法,统一了技术标准。
下一步,发展院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加强技术指导和进度跟踪,把好成果质量关,确保山东省按时保质保量完成2023年林草湿调查监测任务。(金雨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