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下发了《关于全省“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的批复》,核准庆阳市 “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7.799万立方米,其中:国有采伐限额3.727万立方米,集体和个人采伐限额4.072万立方米。
庆阳市“十四五”期间年森林采伐限额实行总量控制、分项管理。市、县各级林草部门将严格执行天然林保护政策,坚决禁止对天然林进行商业性采伐,加大天然林保护修复力度,确保天然林质量不断提高。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创新林木采伐管理机制,积极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细化限额管理措施,深化便民服务举措,为森林经营主体提供高效服务。加强林业行政执法和监督检查工作,严厉打击盗伐、滥伐林木,毁坏林地、林木,收购、加工、运输非法来源木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坚持生态优先、保护优先、保育结合、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加强森林经营工作,努力增加森林蓄积量,着力提高森林质量,实现森林资源永续利用。(庆阳市林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