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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沙县率先按面积审批采伐人工商品林

2023-11-30 来源:中国绿色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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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三明市沙县区是南方集体林区,集体林地占林地总面积的83.7%。2022年以来,沙县区以承担省级人工商品林采伐改革试点为契机,在全国率先开展人工商品林皆伐与抚育间伐按面积批准林木采伐,进一步落实林木处置权,盘活林地资源。

试点以来,沙县共按面积审批采伐144份,面积5763亩,蓄积量33360立方米。相关经验被中办、国办印发的《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吸纳。

创新林木采伐制度

按照传统采伐审批管理制度,采伐株数、采伐强度、采伐出材量、蓄积量等控制因子在采伐证中必须填写。但在采伐管理实践中,林木生长具有不确定性,林分蓄积量难以准确估算。特别是在抚育间伐中,常出现实际采伐量和审批蓄积量不符的情况,林农容易触碰“滥伐”红线。

蓄积量限额影响林农营林积极性,导致森林经营水平不高,尤其对于抚育间伐来说,不能及时清除非目标树及生长不良的林木,林分结构无法改善,影响山林长远发展。

如何破解林业采伐政策受限、处置权难落实等问题?沙县探索开展按面积审批人工商品林采伐试点。一方面突破原有政策限制,采伐许可证上不再填写采伐株数、采伐强度等信息,需要填写的采伐出材量、蓄积量也不作为控制因素;另一方面,实行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5年总量控制,促进采伐限额灵活使用。

新制度实施,林农主伐时只需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面积范围控制采伐,抚育间伐时按照采伐许可证批准的面积范围和保留株数控制采伐,不仅便于操作,还有效降低了伐区调查设计精度不高和采伐工人操作不当给林农带来的法律风险,特别是采伐株数、采伐出材量、蓄积量、采伐强度等因子调查偏差出现的法律问题,同时减少了伐区调查设计的工作量和工作难度。

同时,主伐皆伐方式的采伐限额消耗数量按森林资源建档小班蓄积计算,抚育间伐伐区的采伐限额消耗数量按10年及以下每亩3立方米、10年以上每亩5立方米固定值计算,足量限额消除林农的后顾之忧。

优化办证审批服务

林农前往所在乡镇林业站,提交简易设计材料、权属证明和身份证明等材料,4个工作日内便能拿到办理好的采伐许可证。迅速办证的背后,是沙县推动审批服务便民化的生动实践。

沙县将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窗口延伸至乡镇林业站,在全区12个基层林业站推行 “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告知林木采伐办理条件、申请材料和服务流程,主动为林农采伐办证提供集中受理、统一送审等服务。

此外,对于30立方米以下的林木采伐,实行承诺制采伐申请,不需提交伐区调查设计材料,凭借有效林权证书、签署采伐承诺书,明确采伐地点、树种、方式、数量等简要内容,即可申请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让林农少跑腿的同时,沙县针对按面积批准采伐的山场,降低服务费用。以试点方案确定的固定蓄积量计算,主伐山场按原标准的70%收取调查服务费,抚育采伐按原标准的50%收取调查服务费。伐区调查设计人员还现场讲解抚育间伐技术要求,提高了林农技术水平。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作为全国林改排头兵,沙县区持续深化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强化信息公开,加强和规范林木采伐事中事后监管。

全区加大对林木采伐管理法规、政策和采伐改革的宣传力度,公开主要树种林木胸径、树高、蓄积对照表和服务指南,方便林权所有者计算填写采伐面积、蓄积等内容,同时依法公开采伐限额分配、申请审批及采伐监管情况,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对照采伐证规定,沙县严格对皆伐伐区和抚育间伐伐区的采伐位置、范围,以及伐后林木株数进行审核,并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借助林长制网格化体系,做好林木采伐及伐后更新的跟踪指导服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伐后更新承诺制监管机制。

与此同时,沙县加强森林督查和日常执法检查,强化对采伐改革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打击盗砍滥伐等破坏森林资源行为,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森林资源。(林素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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